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部分企业面临停工减产收入下滑、现金流短缺等困境,面临巨大的经营成本压力中小微企业的处境尤为艰难,为解决在此期间小微企业所面临的问题,3月12日,三河市创新创业基地联合总部创客天下集团、北京德均咨询有限公司,举办鲲鹏计划之线上FM之“聊聊那些普惠性的小微政策”活动,本次活动邀请政策咨询师吴思庆老师主讲,直击企业运营难点,为中小企业减负,支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市级主管部门支持小微企业政策
海外学人中心—留学开办费
申报要求:
申报人是我国公派留学或自费出国留学并在近期回国的取得硕士以上或国外研究生学历、国外取得学士学位的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出国前或博士学位、出国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创办的企业符合本市产业规划,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2、申报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注册地点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3、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申报人本人或其留学人员创业团队出资的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申报人创办的企业成立时间须在2019年1月1日以后 。
留学人员归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市人力社保局
申报要求:
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高精尖产业领域的创业企业。本计划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3、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4、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5、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6、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北京知识产权资助金—知识产权局
基本要求:
资助金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本市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等,且单位信用状态良好,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助范围:
国内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发明(标准)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国外注册商标、中国地理标志、其他需要资助的。
优先资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或专利可以优先资助: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试点单位;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3、从事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试剂、疫苗、创新医疗器械、特效治疗药物或防疫相关产品生产研发的企事业单位;
4、所属技术领域属于本市十大高精尖产业的专利。
北京知识产权资助金—知识产权局
申请时间:
2-5月集中申报
国内专利:
1、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不超过1000元。
2、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每件资助不超过150元。
3、向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提交发明(标准)专利申请获得授权(注册)后,每件资助不超过1000元。
4、国内发明专利的第七、八年年费,每件每年资助不超过500元,资助金额不超过实际应缴金额。
5、小型、微型企业国内发明专利前十年年费,在享受国家减缴政策后按实际应缴金额予以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年费标准值的30%。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小微企业名录。
国际专利:
1、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5万元;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3万元。
2、通过PCT以外的其他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在美国、日本或者欧洲专利局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4万元;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获得授权的,每个国家(地区)每件资助不超过2万元。
3、每项发明专利资助不超过5个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人年度获得上述资助的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知识产权建设—中关村管委会
支持企业创制发明专利
1、对企业上年度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含已授权的国防专利、保密专利、中国台湾发明专利和中国香港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不超过3000元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国内发明专利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2、对企业上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最高支持3万元,每件专利最多支持其进入6个国家或地区,(对从未通过PCT途径向国外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企业,上年度获得前五件进入国家阶段的的国外发明专利,每进入一个国家或地区再支持1万元)每年每家企业国外发明专利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600万元。
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中关村管委会
支持主体:
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上公示的统计名录库中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示范区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研发费用超过20万(含)。